1、 本明和尚、于清水竖的是“替天行道”、“杀富济贫”大旗。此外,朱红灯还有“明年四月初攻打北京”的秘密行动计划。从整体上说虽然义和团不把清政府作为主要斗争对象,实际上反清政旨在义和团发展的各个阶段都有所体现。山东地区义和团反洋教斗争受到清政府镇压后,义和团除了继续坚持反帝斗争外,更多地表现为 反抗清政府镇压的斗争,充分表现了山东人民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义和团扶清灭洋口号)。
2、 “扶清灭洋”的口号主旨是“灭洋”。在即墨县,王义训(一作王一勋)联络大刀会“竖旗聚众”,包围何流庄教堂,声言“灭耶稣、天主两教之后,将洋人一概逐出中原”。在莘县刘日清、刘玉清等聚众树起了“保清灭洋”的大旗。惠民县南关义和团,旗书“保清灭洋、北上助战”的字样。虽然义和团提出“扶清”“兴清”或“保清”,但当灭洋遭到官府镇压的时候,出于自卫的需要,也就不再受“扶清”的束缚了。他们或“聚众抗官”、或列队拒捕,妄杀勇目,甚至“兵刃森列、俨同敌国”。这些都反映了义和团的“扶清”是有条件的。实际上山东一部分义和团始终不同程度地保持着朴素的反封建意识。有的提出“抢粮”、“均粮”等口号。
3、 “扶清灭洋”口号具有极大的号召力,广大饱受苦难的农民,在这一口号的鼓 舞下纷纷加入义和团的行列。部分清朝官兵、中小官吏和地方士绅,先后汇集在‘灭洋”的旗帜下。这一口号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清政府的政策,从而起到了发展和壮大义和团的作用。
4、义和团运动(Boxermovement),是指19世纪末发生的一场以“扶清灭洋”为口号的农民运动,又称义和团事件、庚子事变、庚子拳乱等。这一运动粉碎了帝国主义列强瓜分的狂妄计划,沉重打击了清政府的反动统治,加速了它的灭亡。
5、1898年6月,山东巡抚张汝梅上奏,认为义和拳本属乡团,建议“改拳勇为民团”。并明确说义和拳就是“义和团”,首次提出了“义和团”的概念。同年10月赵三多等人在冠县蒋家庄(今属河北省威县)竖起“扶清灭洋”的旗帜“起义”,遭清军镇压而失败。
6、《方志辑录》共收199种,以直隶、山东、四川等省的方志为多,奉天、黑龙江、山西、陕西、浙江、广东、贵州等省较少。
7、 山东高唐州富户呈报,义和团不仅抢走了他们的钱财家什,而且也拍卖了他们的土地。
8、(3)“灭洋”虽触及了时代的救亡主题,但它又具有盲目排外的落后性;“扶清”虽然具有爱国主义和保国的含义,但是,又把“中国”与“大清王朝”等概念等同,这在主观上反映出义和团不反对清政府和封建制度。
9、《义和团史料(上下)》是2013年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译室。
10、《近代史资料专刊:义和团史料(套装共2册)》辑录资料分为四类:《义和团文献》4种,包括传单、揭帖、乩语和咒言等,是义和团本身的原始资料。
11、(2)“扶清灭洋”口号继承了人民群众在反教会斗争中所逐渐形成的朴素认识,也反映了不代表新生产力的广大小生产者无法冲破皇权主义的封建思想束缚,而只能停留在把封建国家作为被侵略的整体来保卫的认识阶段。
12、 义和团来源于白莲教某些支派。甲午战争后,义和团把白莲教“反清复明”口号换变为“扶清灭洋”,是政治态度的重大转变。义和团从民族利益出发,愿帮助和扶植清政府,为挽救民族危机而斗争。
13、山东冠县梨园屯村民与教堂因历史上的土地纠纷引起冲突。威县梅花拳师赵三多应村民阎书勤等的邀请,前往援助。后赵三多将梅花拳改名为义和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