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保障。少数民族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护,正常宗教需求得到满足。以多种语言文字翻译出版发行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等宗教典籍。西藏自治区有藏传佛教活动场所1787处,住寺僧尼6万多人。颁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活佛转世制度作为藏传佛教所特有的信仰和传承方式,得到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的尊重。西藏自治区现有活佛358名,其中91位新转世活佛按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得到批准认定。不断完善藏传佛教僧人学经制度,国家颁布了《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办法(试行)》,截至2018年,西藏自治区已有117名学经僧人获得了格西“拉让巴”学位,68名僧人获得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拓然巴”高级学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清真寺、教堂、寺院、道观等宗教活动场所48万座,其中清真寺有44万多座,教职人员93万人,学生可在伊斯兰教经学院接受本科教育,《古兰经》《布哈里圣训实录精华》等出版发行达176万余册。实行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政策,加强服务保障,确保朝觐活动安全有序。
2、切实遵守国际人权义务。中国先后批准或加入了26项国际人权文书,其中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6项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中国严格遵守条约规定,认真履行条约义务,注重将国内的立法、修法和政策制定等与条约规定相衔接,及时提交履约报告,全面反映中国在履约过程中取得的成就及遇到的问题。中国认真参加各条约机构对中国履约情况的审议,截至2019年3月,中国已向各条约机构提交履约报告27次,总计43期,接受审议26次。中国注重与相关人权条约机构开展建设性对话,结合国情积极采纳建议。自2009年以来,中国三次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并顺利通过核可,中国对各国所提建议均给予认真、负责任的反馈。绝大多数国家肯定中国人权发展成就和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所作的贡献。
3、——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权的最高价值追求。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人权的主体是人,人权事业发展从根本上说是人的发展,要为人实现自身潜能创造条件。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让人民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让每个人都能更有尊严地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4、新中国彻底否定了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发展民族平等、互助、团结关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实行,有效保障了少数民族在祖国大家庭中的平等权利和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本地区事务的自治权利。
5、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不断推进自身人权事业的同时,积极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摆脱殖民统治、实现民族独立、消除种族隔离的正义事业,努力提升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能力、提供发展援助、进行人道主义援助,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6、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使每个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d“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国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积极改革完善各项人权保障制度,以制度现代化与法治精神的高度统一维护公民的各项权利。
7、在改革开放中,中国坚持依宪治国,为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提供根本法保障。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形态,全面系统规定了全体人民享有广泛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此后,全国人大五次通过宪法修正案,从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制度、保护公民私有财产、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不断加强对人权的保护。特别是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有力保障和推进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
8、公共文化服务更好惠及人民。新中国成立之初,文化事业极其落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极其短缺,1949年全国只有55个公共图书馆、896个文化馆、21个博物馆。经过70年的持续努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体系逐步建立,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实现免费开放,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176个,比1949年增长7倍;文化馆(群众艺术馆)3328个、乡镇(街道)文化站41193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340560个,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面积和群众文化设施面积分别为14平方米和309平方米;博物馆总数达5354家,约每26万人拥有1座博物馆,其中4743家博物馆免费开放。2018年,全国广播、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4%、25%;全年出版各类图书95亿册(张),比1950年增长34倍。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截至2018年,公共图书馆电子图书达08亿册,计算机35万台,其中供读者使用的电子阅览终端达63万台;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累计建设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总量约1200TB。加强科普工作,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
9、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优质便捷。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2013年至2018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8万余件,受援人85万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458万余人次。全面推进律师事业,截至2018年,律师队伍发展到3万多人,律师事务所发展到3万多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服务网络三大平台,实现申请快捷化、审查简便化,更加便民利民。截至2018年,全国建成2917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万多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65万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成“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截至2018年,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有3834家,司法鉴定人45000名。
10、新中国成立70年来,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各项人权实现全面发展。
11、新中国建设独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发展,为保障人权奠定经济基础。新中国迅速医治战争创伤,仅用三年时间,就使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在此基础上,不失时机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人民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和分享劳动成果提供了基本的社会制度保证。
12、着力提升其他发展中国家发展能力。20世纪50年代开始资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学生来华学习,帮助亚洲和非洲国家建设普通和技术院校,60年代开始向发展中国家派遣援外教师,70年代至80年代以接收留学生的方式专门为受援国培养中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近年来,中国先后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金砖国家经济技术合作交流计划等,通过举办培训、外派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提供奖学金等方式,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培养人才。为支持全球妇女事业发展,2015年,习近平主席在全球妇女峰会上宣布,邀请3万名发展中国家妇女来华参加培训,并在当地为发展中国家培训10万名女性技术人员。中国发起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与其他金砖国家共同发起成立新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充分借助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机制的带动作用,提出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或地区达成合作项目,主动分享发展机遇和经验,为增进各国民生福祉作出新贡献。
13、在新的历史时代,中国将秉持文明多样和文明交流互鉴精神,与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各国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14、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70年来,国家把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国家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对口支援以及制定少数民族事业专项规划等战略举措,加大投入力度,坚决打赢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18年,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3个省的地区生产总值达90576亿元,同比增长2%,高于全国0.6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减少到603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百姓生活日新月异。
15、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精神财富。中国政府制定相关法律,设立专门机构,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拉萨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丽江古城、元上都遗址、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土司遗址等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的项目中有21项与少数民族相关;中国前四批共计137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与少数民族相关的有492项,占36%;在五批306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少数民族传承人有862名,约占28%;设立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中有11个位于民族地区;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建立民族古籍整理与研究机构。截至2018年,抢救、整理的散藏民间的少数民族古籍约百万种(不含馆藏及寺院藏书),包括很多珍贵的孤本和善本。组织实施《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编纂工程,共收书目约30万种。
16、事件一发生,陈仪即电告蒋介石,建议“中央宜速增兵”。9日,2万军队登陆基隆、高雄,在台北、基隆、高雄和嘉义等主要城市大肆镇压起义群众。13日凌晨,陈仪下令“与二二八事件有关的嫌疑人士,不问姓名,当场处决”。各地类似“处委会”组织的领导人、一些政府官员以及报道事件真相的新闻界人士都遭到捕杀,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误杀误抓的。二二八事件中数千名台胞伤亡。
17、人民基本居住条件显著改善。改革开放前,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城镇以单位为主体、农村以农户为主体,努力解决住房问题。改革开放后,开展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大幅改善。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0平方米,比1956年增加3平方米,增长8倍;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2平方米,增长8倍。自2008年以来,大规模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截至2018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建设约7000万套,累计约2200万困难群众领取了公租房租赁补贴,合计帮助约2亿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帮助数千万贫困农民告别原来的破旧泥草房、土坯房、树皮房等危房,住上基本安全房,农房抗震防灾能力和居住舒适度得到显著提升。改善城市和农村人居环境,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截至2018年,全国已有84%的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覆盖。
18、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逐步健全。中国发展老龄事业,在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截至2018年,中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949万人,占总人口的9%。制定并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建立养老法规政策体系。养老服务逐步从以机构集中照料为主,拓展到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以家庭养老支持、互助养老为新突破点的融合发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从1978年的7000个增长到2019年3月的81万个,各类养老服务床位合计732万张。2018年,293万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8万老年人享受护理补贴,57万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0万老年人享受其他老龄补贴。
19、3月1日起,事态进一步扩大,基隆、高雄、宜兰、桃园、新竹、嘉义、花莲等市县纷纷组成以工人、农民和青年学生为主的武装队,攻打国民d军队的兵营据点、仓库、飞机场,占领县市政府,捣毁国民dd部、逮捕惩办国民d特务。同日,台北各界成立“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处委会”),提出了“处理大纲”32条(后增加10条),要点是制订台湾省自治法、规定省县市选举法及劳动保护法;强调政府部门和军队应吸收台湾省人参加;撤消专卖局、台湾警备司令部、集中营等;保证人民有言论、出版、罢工等自由,这些内容反映台湾人民因不满国民d统治而提出“台湾自治”的政治要求。处委会的建议遭到陈仪的拒绝。
20、起因,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列强无暇东顾,日本乘机加强对中国的侵略,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中国人民的反日情绪日渐增长。1919年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的失败,引发了伟大的五四运动。
21、饮水安全获得切实保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05年至2018年,全国累计解决2亿农村居民和4700多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了73亿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农村集中供水率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86%和81%。中国于2009年提前6年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提出的“饮水不安全人口减少一半”的目标。截至2018年,全国农村供水工程1100多万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农村供水服务总人口达到4亿人。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检查评估,将618个供水人口20万以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及年供水量200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纳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管理。按照水源地数量统计,201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871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达标水源地比例为9%。2018年全国居民有管道供水入户的户比重为0%,有安全饮用水的户比重为2%,获取饮用水无困难的户比重为3%。
22、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结合国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
23、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2018年,受益残疾人超过2100万人次。截至2018年,252万城乡残疾人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104万残疾人领取养老金,98万残疾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52万重度残疾人中有576万人得到政府参保补助,代缴养老保险费比例达到8%;另有24万非重度残疾人享受全额或部分代缴养老保险费的优惠政策。
24、环境权利保障日益加强。70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加速推进,中国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及时确立了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建立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体系,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加快清洁低碳化进程。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力倡导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全面打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环保督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1%,比1978年提高5个百分点;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8%,首批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42%,二氧化硫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68%;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增至71%,劣Ⅴ类比例降至7%。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初步划定,保护了约95%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以及约45%全国植被固碳量。
25、1947年2月27日傍晚,专卖局台北分局的缉私人员抓获了女烟贩林江迈并将其重伤。围观群众被激怒,要求严惩凶手,但遭到台北市宪兵队的拒绝。
26、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得到保障。在中国,除回族和满族通用汉语文外,其他53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语言,有22个少数民族共使用28种文字。国家依法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行政司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合法使用。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濒危语言数据库,设立并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截至2019年3月,民族自治地方共设置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等播出机构714个。全国各级播出机构共开办民族语电视频道46套,民族语广播56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使用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6种语言文字出版报纸、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使用多语言、多文种播送电视和广播节目等。国家在民族地区实施双语教育,基本建立起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双语教育体系。截至2018年,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中小学共6521所,接受双语教育的在校生303万人,双语教育的专任教师6万人。
27、示威学生遭到国民d特务的殴打,各校学生立即罢课抗议。同时,在南京、北平、天津、武汉、杭州、南昌等地,也有大批学生游行示威。
28、妇女儿童保护力度持续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奠定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基础。中国政府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三个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积极倡导并切实实现男女平等,加强儿童权利保护。不断加大女职工劳动就业、劳动保护、生育保障等权益的保护力度。有力惩处性侵、虐待未成年人、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行为,推动落实性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校园性侵强制报告等制度。颁布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通过强制报告、公安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庇护等制度的实施,保障包括妇女在内的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安全,整治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行为。强化留守儿童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的监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等先进科技手段解救被拐卖儿童,建立打拐DNA信息库,推出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建立失踪儿童快速救助联动机制。
29、建设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依法确定行政权力界限,确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禁止法外设权、违法用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降低群众和企业与政府打交道的成本。建立完善严格的行政执法程序,确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执法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深化执法公开,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政务公开,方便群众获取信息。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省级执法公开平台,实现了执法办案进度和结果的信息查询服务;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完善以执法考评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案件流程信息化管理和同步记录,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实时监督。
30、新中国创立了社会主义法治,以法治保障人权。70年来,中国构建起较为完备的人权法律保障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1、切实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70年来,中国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拓宽公众参与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的渠道。截至2018年,国家立法机关共有172件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5亿多人次提出的510多万条意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不断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开展广泛协商。截至2019年3月,全国政协共收到141807件提案,立案130299件,编刊及转送社情民意信息12096件,大多数提案的建议得到采纳和落实。建立健全信访制度,国家信访信息系统联通了全国各级信访机构、9万多个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41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建立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创新群众监督方式,建立便捷高效的网络表达平台,公民在网络上积极建言献策,表达诉求,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坚持和发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不断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让群众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人民政协积极探索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就决策执行中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
32、新中国建立和巩固了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人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生活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制度上保障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设立专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3、新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与当代中国发展进程相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自1949年以来,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
34、1919年5月4日发生在北京的一场以青年学生为主,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阶层共同参与的,通过示威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政府等多种形式进行的爱国运动,是中国人民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又称“五四风雷”。
35、——人权是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有机统一。没有个人的发展,就没有集体的发展;同时,也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在当代中国的人权实践中,既重视集体人权的发展,又重视个人人权的保障,努力使二者相互统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个人权利只有与集体权利统一起来,才能实现人权的最大化。中国在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融为一体的发展中,努力保障每一个人和全体人民的各项权利。
36、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从本国国情和宗教实际出发,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中国政府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各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自主办理宗教事业;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国家对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不以行政力量发展或禁止某个宗教,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其他宗教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地位。中国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2亿人,宗教教职人员38万余人,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4万处,宗教院校92所。
37、在改革开放中,中国共产d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执政主张,不断赋予中国人权发展新的内涵。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2002年,“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写入中共十六大报告。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同年,“尊重和保障人权”首次载入《中国共产d章程》。
38、五四运动直接影响了中国共产d的诞生和发展,中国共产dd史一般将其定义为“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并以此运动作为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分水岭。
39、第三个时期: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中国人权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40、——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贫穷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没有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供给,人类其他一切权利的实现都是非常困难或不可能的。生存权利的有效保障、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是享有和发展其他人权的前提和基础。近代中国长期遭受外来侵略,国家贫穷落后,人民困苦不堪,毫无权利可言。中国人民深知免于贫困、免于饥饿为生存之本。多年来,中国始终把解决人民的生存权、实现人民的发展权作为第一要务,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致力于消除贫困,提高发展水平,为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的实现创造了基础条件。
41、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解决好温饱问题,并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实现更好的发展,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始终是中国共产d最根本的执政任务。中国坚持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努力通过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实现更加充分的人权保障。
42、建立健全权利救济和救助制度。畅通国家赔偿请求渠道,扩大赔偿范围,明确举证责任,增加精神损害赔偿,提高赔偿标准,保障赔偿金及时支付,进一步完善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制度。国家刑事赔偿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金额从1995年的16元人民币,上升到2019年的394元人民币。2013年至2019年3月,各级人民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1978件。健全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的衔接,帮助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受害人摆脱生活困境。2015年至2018年,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5亿元。
43、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推进阳光司法,不断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司法公开平台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截至2019年2月,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信息7亿项,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259万件,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6382万份,访问量226亿次。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自2014年10月1日开通以来,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28万余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8万余条,公开法律文书386万余份,接受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30万余人次。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
44、助力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国注重推动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实现,长期在基础设施及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向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支援和帮助。中国在提供国际援助时,坚持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不干涉受援国内政,始终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对待、重信守诺。1963年,中国首次派出援外医疗队,截至2019年8月,已累计派遣医疗队员6万人次,诊治患者8亿人次。1964年,中国政府宣布以平等互利、不附带条件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八项原则,确立了中国开展对外援助的基本方针,在工业、农业、教育、医疗、公共设施等各部门、各领域广泛开展对外援助。中国同多个发展中国家建立了经济技术合作关系,援建了坦赞铁路、毛里塔尼亚友谊港、中非友谊医院、老挝琅勃拉邦医院、斯里兰卡纪念班达拉奈克国际会议大厦、埃及开罗国际会议中心、肯尼亚国际体育中心、坦桑尼亚国家体育场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近年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等d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在国际场合宣布系列重大对外援助倡议和举措。中国多次主动免除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最不发达国家、重债穷国、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债务。
45、在改革开放中,中国努力将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1991年,中国发布第一部人权白皮书——《中国的人权状况》。制定并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确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国家还制定了经济、文化、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行动计划,以及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利的专项规划,努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充分权利。
46、中国积极推动联合国人权机构改革,在设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使国际人权机制变得更加公正客观透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联合发展中国家一道,推动人权理事会以公正客观、非选择性、普遍性等方式审议人权问题。中国支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设立安全饮用水、文化权、残疾人权利等专题性特别机制;倡导召开关于粮食安全、国际金融机制等的特别会议,积极推动完善国际人权机制。中国支持对人权条约机构进行必要改革,促进条约机构与缔约国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话与合作。
47、十八世纪末,美国和欧洲等许多国家,为了刺激经济的发展,资本家采取增加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来剥削工人。工人们每天工作时间在14至16个小时,有的甚至达到18个小时,但工资却很低。
48、充分保障劳动者各项权利。新中国成立前,城镇劳动力多数处于失业状态。1949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18082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仅有1533万人,城镇失业率高达6%。70年来,就业状况不断改善。1978年末,就业人员达到40152万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就业优先政策的实施,就业总量大幅增加。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连续6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00万人以上。2018年,全国就业人数增加到7758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处于1%以内的较低水平。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同工同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卫生、女性劳动者特别保护、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等各项权利得到依法保障。各地普遍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评估机制,保障了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目前,劳动者每年共享有115日的休息日和节假日,以及5日至15日的带薪年休假,还按规定享受产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假期。全国已建立基层工会组织数由1952年的7万个增加到2018年的21万个,工会会员由1952年的1003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95亿人。
49、着力推动国际人权规则和机制发展。中国参加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以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等重要人权文件的制定工作组会议,为这些规则的起草、修改和完善作出重要贡献。中国作为主要推动者之参与了《发展权利宣言》的起草工作,积极推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人权理事会就实现发展权问题进行全球磋商,致力于推动构建发展权实施机制。中国积极参与劳工保护、人道主义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中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首批缔约方之全程参与并有效推动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为推动达成《巴黎协定》作出积极贡献。
50、切实保障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保障妇女参政议政权,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有742名女性,占比9%,比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女性代表占比提高9个百分点;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有440名女性,占比4%,比1949年第一届全国政协女性委员占比提高3个百分点。20世纪90年代以来,历次d代会报告都明确要求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1950年全国干部队伍中女干部人数为5万人;2018年全国公务员中女干部人数为18万人,占比8%。
51、——公正合理包容是国际人权治理的基本原则。国际社会应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人类共同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中国一直是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反对将人权政治化或搞人权“双重标准”,推动国际社会以公正客观非选择的方式处理人权问题。中国全面深入参与国际人权交流、对话与合作,与各国一道推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创世界美好未来。
52、中国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及其办公室保持建设性接触,先后8次接待人权高专访华,多次邀请高专办官员来华交流访问。近年来,中国与人权高专办两次签署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内容涵盖司法改革、警察与人权、人权教育、执行人权条约等领域,并与人权高专办多次共同举办国际人权会议。自1994年至今,中国先后邀请宗教信仰自由特别报告员、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教育权特别报告员、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粮食权特别报告员、消除对妇女歧视问题工作组、外债对人权影响问题独立专家、极端贫困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等8个特别机制10次访华。中国认真对待人权理事会特别机制来函,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及时予以答复。
53、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d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中国共产d带领人民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共产d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以发展促进人权保障,极大地调动了亿万人民的积极性。
54、中国在大力推进自身人权事业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广泛开展国际人权合作,积极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以实际行动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55、在近代中国民族、阶级矛盾异常尖锐,男权势力依然强大的背景下,女性通过将争女权融入到争国权的运动中,在民族独立、国家重建的层面获得了男性的支持和政治上的合法性,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男女平等、女性独立等妇女解放运动的迅速发展。
56、经过新中国70年的人权发展实践,中国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其基本点包括:
57、尊重和保障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是人权保障的基本内容。70年来,中国始终注重人身权利和人格权利的保障。宪法确认了公民人格权。中共十九大再次强调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彰显了保护人格尊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人文关怀。民法对人格权作了专门规定。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户口迁徙政策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严格依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信息安全。
58、70年前,在中国共产d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实现了翻身解放和当家作主。新中国70年,是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70年;新中国70年,是中国人民各项基本权利日益得到尊重和保障的70年;新中国70年,是中国不断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70年。
59、——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检验人权实现的重要标准。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落实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中国共产d执政的核心精神所在。坚持人民在人权事业中的主体地位,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每个人更好地发展自我、幸福生活,让每个人都能够免于恐惧、不受威胁,是实现人人享有更加充分人权的真谛所在。
60、积极开展人道主义援助。中国的人道主义援助对象和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中国始终恪守反对人道主义干涉的原则,从不干涉被援助国内政,充分尊重当地人文环境和风俗习惯。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机构主导的国际人道主义活动,1979年加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粮食计划署,恢复了在联合国难民署执委会的活动,并多次向其捐款捐物。2004年中国建立人道主义紧急救灾援助应急机制,向朝鲜、孟加拉国等国提供粮食等人道主义物资援助;向东南亚国家提供防治禽流感技术援助;就几内亚比绍蝗灾和霍乱,墨西哥甲型H1N1流感,非洲埃博拉、黄热病、鼠疫等传染病疫情,尼泊尔、日本、伊朗、海地、智利、厄瓜多尔、墨西哥地震,马达加斯加、美国卡特里娜、加勒比有关国家飓风,菲律宾超强台风海燕,印度洋海啸、印度尼西亚巽他海啸,马来西亚、缅甸、巴基斯坦洪灾,老挝水电站溃坝,智利山火等提供物资、现汇或人员等人道主义援助。在2011年利比亚撤侨行动中,中国协助亚洲、欧洲12个国家撤离约2100名外国公民。在2015年也门撤侨行动中,中国协助亚洲、非洲、欧洲、美洲15个国家撤离279名外国公民。
61、大力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与辅助器具服务。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开展无障碍建设的市、县达到1702个,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已有75%的出入口、40%的服务柜台、30%的厕所进行了无障碍建设和改造。2016年至2018年,共有26万户残疾人家庭得到无障碍改造。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截至2018年,500多家政府单位完成了信息无障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3万多个政务和公共服务网站实现了无障碍服务。各地相继制定辅助器具补贴办法,对购买辅助器具和提供适配服务给予补贴。2018年,有31万残疾人获得盲杖、助视器、假肢等各类辅具适配服务。不断放宽残疾人申领驾驶证条件,已有9万肢体、听力等残障人员申领驾驶证,残疾人个人行动和社会参与能力得到提升。
62、在改革开放中,中国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了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保障制度,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人权保障体系。国家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就业救助制度、中小学义务教育制度等;通过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等建立了人格权保护体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并不断完善选举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诉讼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
63、第二个时期: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人民生存权、发展权和各项基本权利不断得到更好保障,中国人权事业得到大发展。
64、1947年5月4日,在中共地下d领导下,上海学生举行示威游行,提出“要饭吃,要和平,要自由;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
65、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合法权利。规范强制措施,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实行看守所在押人员入所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建立在押人员投诉调查处理机制。深化狱务公开,完善对监所管理人员执法监督,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实行人文关怀,开展离监探亲。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制度,截至2019年5月,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45万人,累计解除矫正375万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70多万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一直处于0.2%的较低水平。新中国成立至1975年,对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部分普通刑事罪犯进行过七次特赦。根据现行宪法,2015年和2019年,两次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出台禁毒法、戒毒条例等,依法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开展执法监督。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制度,落实社会救助和就业安置措施,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66、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完善出庭作证机制,强化庭审功能。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权,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现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努力保障所有刑事案件被告人在审判阶段都能获得律师辩护和帮助;保障辩护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质证和辩论辩护等各项诉讼权利;完善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机制,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开通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办案提供便利。坚持疑罪从无,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2013年至2019年3月,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对587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再审改判刑事案件8568件,其中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五周案”等重大冤错案件49件,并依法予以国家赔偿。严格控制并慎用死刑,大幅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
67、强力反腐维护人民利益。1949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及各级d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中国共产d的全国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1978年12月,中国共产d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十八大以来,加快形成完善的d内法规体系,建立了以d章为本,若干配套d内法规为支撑的d内法规制度体系。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组建,各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督全覆盖。从2012年12月至2019年6月,中央纪委立案审查中管干部389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55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
68、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孕产妇死亡率高达1500/10万,婴儿死亡率高达200‰,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仅有7岁。新中国成立后,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妇女平均预期寿命达43岁;2018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2012年起,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健康状况,截至2018年,项目覆盖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个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715个贫困县,共有722万儿童受益。实施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将宫颈癌和乳腺癌纳入国家大病救治范围,截至2018年,累计开展宫颈癌免费检查近1亿人次,乳腺癌免费检查超过3000万人次。按照每人救助1万元的标准,累计发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筹集的社会资金13亿多元,救助贫困患病妇女22万名。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累计补助7400余万人。实施“母亲水窖”供水工程和“母亲健康快车”医疗卫生健康项目,着力解决西部干旱地区妇女安全饮水及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等问题。
69、提高全社会人权法治意识。新中国成立以后,通过广泛宣传宪法、婚姻法,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观念逐步树立。从198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实施7个五年普法规划,开展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教育中加入人权内容。在高校开设人权专业及相关课程,培养人权方向专业人才。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公检法司部门工作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等开展专项人权培训。设立8家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出版和发行《人权》《人权研究》《中国人权评论》等专业书刊。中国人权研究会连续出版《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蓝皮书,积极推动人权学术研究、教育和知识普及。
70、至28日早晨,行政长官公署仍未对此事表态。台北市爆发了大规模的群众示威游行,全体商行响应罢市。游行人群包围行政长官公署,提出取消专卖局,惩办凶手等5项要求。但现场却发生枪击事件,当场有3人死亡3人受伤。下午,示威群众在中山公园集会,并占领了广播电台,号召全省人民起来反抗暴政。台北发生全市学生罢课、工人罢工、商人罢市。事件很快波及全省各地。同日,陈仪宣布全省戒严,并动用军警抓人。
71、人民出行更加便利快捷。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迅速修复了被破坏的运输路线,恢复了水陆空交通。1953年至1977年,交通运输业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累计完成840亿元,先后建设了青藏公路、武汉长江大桥、首都国际机场、京沪铁路等重大项目,改变了落后闭塞的交通面貌。20世纪90年代后,国家将加快交通运输发展作为重要战略目标,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交通网络日益完善,运输能力和运输效率明显提升,不断满足人民出行需求。截至2018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1万公里,比1949年增长5倍,其中高速铁路达9万公里,占世界高铁总量60%以上,2018年铁路客运发送量达75亿人次,其中动车组列车发送旅客05亿人次;全国公路实现跨越式发展,总里程达48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3万公里,2018年全国道路营运客运量达17亿人次,1%的建制村通了客车;农村地区有9%的户所在自然村通公路,实现“县县通公路”;内河航道里程达7万公里;定期航班航线里程达838万公里,比1950年增长73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