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说说自己的观点
1、多听、多看、多想、多做,踏踏实实的学,踏踏实实的做。这才是真正的把法律当做一种信仰。
2、很多次在公共场合被一群热情沸腾的中年女人的笑谈者惊到,她们一浪高过一浪的笑谈声,把我拉回到残酷的现实,被人重视和关注决不是嗓门够亮,不絮叨的中年人令人好感指数自然增加。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4、应该是从一个交通事故法律援助的案子吧,那个案子虽然是法律援助的,但是被援助人是未成年人,我尽最大的努力让他免去了大额的赔偿,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5、王某之流,做好一件事前,请先研究清楚这件事的影响因素有哪些,自己怎么做才能合法合理的达到目的,而不要整天胡乱造次,说要法治,要保护你的权利,到头来其实只是想伤害别人的正当权利然后维护自己的所谓权益。对这种人,笔者只想说——“法治不彰之祸首”这个锅请你自己背着吧!我们法律人不背。
6、太瘦太胖穿制服都不美观,虽然世风以瘦为美,但是中年男女不宜过分干枯,圆珠润玉般的女人固然好看,但是过圆甚至肥硕也难以说的上美了。如果不是因为基因和疾病之缘故,还是尽量保持合适体重,毕竟健康最贵。
7、能力,主要依靠习得。能力不是能够通过听课获得,而需要自己训练。现在我们的教学最大的问题是欠缺对学生的训练这一环节。老师传授的是自己的感悟,但这种感悟却不能经由讲授而由学生全面地获得。法律不仅仅是了解了知识就可以,还需要技能性的训练。现在法学院的老师们也在进行讨论这个问题。其中,开设案例研习课是一种尝试——案例研习课以学生为中心,老师扮演的是教官的角色。学生能不能处理一个关于案例的报告,往往需要自己反复的练习。
8、先说说就需要由同居立法解决哪些现实问题:我们上面进行了细致的探讨,从身份关系到财产争议全部覆盖,目前都是有法可依的状态,且有成熟的司法裁判规则。另外,从我们上面给同居下定义时引用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来看,即便对如何认定“持续、稳定共同居住”没有明确标准,但这并不是需要通过专门立法来明确一个事实概念的理由。同样地,我们也不需要就同居期间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确定一个新的裁判标准,所以同居立法没有实用性。
9、在节目宣传过程中,应坚持走地方化、本土化道路,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传播功能,报道民众喜闻乐见的信息。要以百姓为主要传播对象,创办接地气的新闻社交平台;应紧跟时代步伐,认真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工作,可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以百姓视角解读热点话题,开展群众实践教育活动。
10、对于一个法律问题,只有实事求是地去研究,才能得到可靠的结论,而不是纯粹的理论推演。举个很简单的例子,马克思认为只有人才有思维,但中山大学博导张鹏老师在动物社会中进行了十五年的研究后发现猴子或猩猩也存在思维,而且猩猩能够理解人类社会的一些行为和现象(包括人类的社会地位)。我们把马克思的观点奉为圣经,形成一种政治正确,而忽略事实原来的样子,这样的法学还是不学的好。做研究也好,做实务也好,谁不实事求是,谁就被淘汰。对知识抱着怀疑的态度去学习,才是一个法学人的常态。
11、“法律必须被信仰”这句话没有错,但真正有法律思维、把法律当做自己的信仰的人,是不会整天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不停地嘚吧嘚的去说的。
12、我的逻辑非常简单,律师业作为一个服务行业,比的是服务质量与价格,服务质量并不是由客户决定的,而是你通过自我训练应当提升的。往往抱怨生活的人,是生活中活得并不好的那些人,优秀的人哪还有时间去抱怨。最后我想提醒的一点是,年轻的法律人,在遇到困难或产生新的想法的时候,不妨多勉励自己一下,凡事先试试看吧!
13、就像一个真正的高僧,不会满世界的大喊“佛法必须被信仰”一样。真正的信仰,是在心里,而不是嘴上。是自己去感悟,而不是用来指责别人。
14、他告诉我们,法律是人类历史的微缩,揭示了人类在法律领域里漫长而艰苦的探索,人们用流血的双脚在充满荆棘的道路上一步一步由被奴役走向自由。他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山间小溪一样流畅的笔调,将这一题材阐述得扣人心弦,让人爱不释手。
15、三是新媒体广告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当今社会是经济社会,人们的消费欲望被众多广告激发。新媒体在刊播广告的过程中,要传递正能量,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倡绿色消费、理性消费、节俭消费。新媒体要兼具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既要考虑到当前的利益,又要兼顾长远利益,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16、第要主动检索、勤做研究,不要停留在被动的搜索具体的法条上,要注重积累和归纳,不仅平时要对接触到的行业背景知识做记录,还要对每一次的法律检索做记录,把检索到的法条案例观点按照知识管理的方法把它有秩序的合理的储存在你的电脑里,有百利而无一害。
17、法律的效率意义。在当代,法律对生活的渗透无所不在,这使得法律的效率意义更加重要。在提倡兼顾平等与效率的同时,法律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效率的实现。
18、以诉讼时效为例,《民法通则》的一般时效为2年,《民法总则》时效为3年。我请教过起草者为什么这个时间改为三年,不改成两年半或者两年八个月?有的人说以往时间太短,有的说为了适应经济发展。为长者讳,这种问题只能不了了之。但好奇驱使着我还是稍微去调查下吧。我通过数据搜集发现全国民事案由中,每年与诉讼时效相关的裁定约十万件,占全年民事案由的5%左右,其中因为诉讼时效过短引发的纠纷占诉讼时效裁定的10%,而这10%里,适用普通2年时效的案件少之又少,每年大约三百件。
19、有一位朋友以前说过一句话:亲爱的自己,拥有放弃一切,重新开始的权利。
20、法律终究要适合不断变化的客观存在。也就是说,法律发展一定要伴随着社会发展。如果没有私有财产的出现,怎么会有处理人与人关系的私法?在经济学的观点上,每个人都是理性的,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人的这种利己的本性,决定了人类社会不可能如蚂蚁王国一般。
二、关于法律的经典说说
1、有关法律的故事带给我们的启示
2、刚看到邀请,立马就给你编辑出来,你提的问题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是自媒体的社会责任,第二个是现行的相关法律,第二个你可以去看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这个是2020年3月1日刚正式实施,因为内容太长,这里我就不写了。
3、法学是一门实践学科,它存在的一个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而这些社会问题的出现,并非意淫,而是确确实实发生在了我们的生活当中。
4、也就是说,法律必然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多数人不自觉地遵守践行。由此也能看出法律的两大特性,及自由和平等。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其自己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就是法律上所指的自由。
5、从四面八方涌来的信息太多太多,笔者感觉自己快被淹没,为了找一个出口,结合过往所知所感,坐下来,静静梳理成文。对“法”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往下看,考虑到有些朋友总是懒得看长篇大论,笔者直接甩结论:
6、CU检说:出差在外,睡觉前写点东西。最近事情很多,思考的少,感觉自己要多看点书充实自己了。
7、女人选择不婚的越多,证明男人越不值得信任。(反过来也一样)同居,无法可依;结婚,有法可依(但法律不一定能保护你)
8、对于学习法律专业,且从事法律工作的中年人,很容易进化成为一个福尔摩斯般的人物,把工作习惯延续到生活中,使人产生沟壑般距离感。写下这些文字是说给自己听的,怕自己以后会惹人厌,自省自察而已。
9、举个例子,笔者曾经代理过一个合同解除纠纷,原本对方纠结于合同性质到底是承揽还是买卖,因为这两种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同,会直接影响某些合同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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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一位交大本科毕业、在美国念JD的女士说,我每写一个法律文书,恨不得看一万遍再发出去。大家都说法律共同体,垃圾律师做垃圾诉讼,法官看着会很累,他们每个人每年平均要审几百起案件,垃圾律师连起诉状都写不好,这样还谈什么法律共同体,能共同吗?宇宙第一大法院——浦东法院,一千多个法官,一年几十万起案件,支撑起他们的除了信念,还有就是那实事求是、匠人情怀般的心态。
12、导致粗俗的主要原因是见识太少。永远不要停止学习,现在的新事物层出不穷,不要轻易认输,保持学习的自觉性,如果有空学习一种乐器或舞蹈,这样打发时间也会更有情调。
13、司法部唯一直属高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国家律师学院)毕业,上海标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杨浦区殷行街道居委会优秀法治专员。
14、同居期间,一方偷拿另一方钱包,偷刷另一方信用卡怎么办?涉嫌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
15、完善新媒体广告法律法规
16、法条检索,要保证来源一定要是权威的,这在前面已经讲过了。除了来源,还得进行效力和适用范围的甄别。效力的甄别大家一般都懂,法律规定是否已经被废止或者更新,法条进行更新之后一定会对条文顺序进行调整。比如现在我们到法院去起诉,你就不能在诉状上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为了维护合法权益等等对吧,因为新的民事诉讼法对应的条数是第一百一十九条。
17、这两个婚内强奸的案例,一个是妻子已经提出离婚并进入法律程序,包括调解程序,这时丈夫使用暴力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的,可以构成强奸罪;还有一个是丈夫教唆或者帮助其他男子强奸自己妻子的,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18、性格对您执业产生哪些影响?
19、一是要做好分内的事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从广告传播的内涵来看,应以为受众传递真实有效的信息、弘扬社会公德为主体,为社会繁荣做出贡献。新媒体广告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造假、夸大,这是广告活动的根本原则与规范。
20、我一直认为婚姻本身是一个选择,选择是自由的,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
三、法律说说心情
1、我的故乡在大山区,由于植被覆盖广袤,失火事情时常发生。所以在一些村民的土墙房子上会印刷一些警告标语,其中最经典的是“谁放火,谁坐牢!”。在我看来,这是朴素而有效的法律,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一目了然。那么我们无法避免的问题是:我们应当在法学院学习到什么?
2、毫无疑问,生育决定权在女方,但是是否受孕这个事情不是女方能单独完成的,不论是怀孕生子还是因故终止妊娠,都是基于双方自愿的性行为,所以对于“怀孕”可以理解为这是一个“意外事件”。男女双方对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主要是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需要进行合理分担,法院判决基本是一人承担一半。当然了,如果男方已经自愿给付超过实际支出的相关财产,事后又反悔,要求返还,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3、最后,一定要有系统全面大检索的概念,也就是说要全面的看问题。大家都考过司法考试,法律门类都是分门别类考的。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遇到的一件事情涉及到多个法律门类。举个例子,前段时间我们接到一家企业的咨询,他们要推出一个新的产品平台,要与银行合作,交易模式可能面向不特定人群,也许还要设增信措施,想让我们帮他们进行法律方面的论证。这里面就不仅涉及到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甚至担保法的内容,还涉及到刑法以及税法方面的内容。
4、法律是一个需要实践的学科,我把法分为原始法(originallaw)、制定法(statutelaw)、社会法(actuallaw)。饿了吃饭,困了睡觉,这是人类的生理构造为人创立的规则,它们自人类产生便有,所以类似的规则我划分到原始法。而制定法,则是有权组织所制定的规则,它们早于国家出现,比如公元前九世纪在希腊的罗得岛产生的thelexRodia,它是自体习惯法,但它确确实实是古老的制定法。社会法,实际侧重的是对制定法运行后所产生的实际法律关系的考量。
5、法律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统治而制定的强制性、惩罚性的条律;法律的根本应该基于道德,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行为,而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就违反了法律;法律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等发展或变革而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法律是由人掌握和具体实施的,所以难免有错误和过失;法理不外乎人情,所以难保证绝对的人人平等。我们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一定范围内的相对的自由。……
6、如何看待律师在为坏人辩护?
7、当不少朋友都是律师或法科生,当你们不认真、甚至不追求极致的时候,你所处理的或学习的法律问题与知识必然会出麻烦,你遭受损失事小,但你的客户可能因此而损失惨重,你的律所也要为你的行为买单。
8、同居在一起时间长了,在没有领取结婚证之前可能有一起购置家具、一起买房子、买车子、投资公司的行为,如果分手了,这些财产怎么处理?
9、提高媒体人业务能力是提升舆论导向力的前提,大力培养新媒体人才,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挖掘事件内涵的基础。在新闻采编工作中,高素质人才能在细小的事件中发现潜在的新闻价值,通过细微事件体现社会道德。高素质人才能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价值,呼吁人们规范自身行为,树立良好品德。通过提升人才队伍建设能力,发挥新媒体的政治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形成共识。因此,要求新媒体从业者必须具备充足的文化内涵与知识储备量,拥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应主动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能力素质,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学习,不断创新,赢得更多受众的认可。
10、你是哪里的,南财就是那样,小自考出省是不好用的,就看你是想学东西还286是想330要证8006书了,详细了解
11、因为国家推出了活佛在线查询系统,也就是说要想知道是不是真活佛变得简单了,只要输入姓名、法号,就可知道真假。
12、那我们可以这样给同居下定义,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领取结婚证,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13、一个国家,只有物质和精神建设两方面协调发展,国家才能算得上真正的强盛。对于素质相对较差的人,我们正可以通过道德法律化,让法律成为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的催化剂,也成为挽救一条条宝贵生命的重要手段
14、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15、我们可以选择是否生育小孩,生育一个小孩或者多个小孩
16、近期,两大部门法分别发生了一件在全国范围内都有影响力的事件:民法领域是《民法总则》的公布;刑法领域是刷爆朋友圈的辱母杀人案。
17、第二次开庭,还是原来的法官和书记员——王某的回避申请毫无理由和依据,自然不会改变什么——王某依然各种态度恶劣,不遵守庭审秩序,随意“发挥”、指责A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压榨”了他这个劳动者,他明明有谈单子但都被其他人抢走,诸如此类。庭外的电子屏显示法官在本案后还有个案件要审,后一个案件的当事人也早在外面等着,却被王某拖了两个多小时才开始。
18、笔者跟过的前辈,有从省高院出来的法官,他对笔者的教诲,至今印象深刻。他说——法官每天面对那么多案件,要写那么多文书,如果你能帮帮他,减轻他的负担,会更容易使你的观点获得支持。所以,他对笔者的要求是:“你写出来的文书,要达到能让法官直接复制黏贴进判决书的水平”,每次提交的法律文书都要划好重点,证据材料贴好标签纸,一一列明,同时提交光盘附上Word版。我们努力到这样的程度,才能让别人更加顺利的理解和接受我们的主张。
19、你这个问题太大了。这是国家立法问题。征求公众的意见的重要性,那是极其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只是,我们国家做的都是表象而已。
20、那么在我眼里一份合格的检索记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以一份简要的诉讼案件检索记录来说,基本内容应该是这样的:
四、法律的说说
1、第二个大的问题是:较之于婚姻关系,同居产生如下争议事项时,对于女方的保护力度不够:
2、女方因照顾家里失去工作和收入来源,解除同居关系时无法按照婚姻关系分割共同财产;而《民法典》规定有夫妻结婚后实行法定的父亲共同财产制。
3、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4、最后一句:我们永远不会像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幸福,也永远不会像自己所想象的那么痛苦。
5、第经济条件困难的朋友建议去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农村户口一般比较方便,非农户口则需要跑社区以及当地政府部门盖章证明。